记者从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获悉,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重新修订了《茂名市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按《奖励办法》规定,奥运会冠军给予20万元奖励,运动员每超一项世界纪录的奖励20万元,每超一项亚洲、全国纪录的奖励10万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奖励办法》规定,对直接为运动员在省运会、省锦标赛取得优异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有关有功人员,按照运动员、教练员所得名次奖金总额的10%给予奖励。这对于广大体育工作者来说,是一个令人振奋人心的消息,将极大地调动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为运动员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奖励办法》紧紧抓住我市成功申办2026年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实际,可以充分调动我市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创佳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符合举全市之力办一次精彩的、圆满的、成功的省运会的承诺。
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