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审计局局长 黄晓文
(2022年4月25日)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计机关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责任。我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积极构建更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将整改监督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监控”,严格落实清单制和分类管理,认真梳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分解细化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优化整改工作流程,完善整改结果评价办法,加强整改指引,推动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被整改单位把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找准症结,细化措施促进度。按照分类施策的整改要求,对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和严肃整改;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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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作推进审计整改。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法治茂名建设考核内容,对各区、县级市开展年度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与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建立了巡审联动、督审联动机制,将审计整改纳入巡察督察督办和部分区、县级市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通过抓好监督管理责任,分类监督力量通力协作,推动审计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22年3月底,省审计我市应整改突出问题18个,已整改到位17个,整改率94.44 %。市本级52个审计项目涉及突出问题整改216个,已整改到位202个,整改到位率93.52%。相关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还费用、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55273.82万元,已上缴财政65921.95万元,完善相关制度66项。
(一)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涉及茂名方面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农业产业园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问题,某县级市政府压实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各部门通力协作,挂图督战,强化督办。实行“一周一报”机制,同时实行突击抽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基本完成省级产业园建设任务。二是未完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问题,2017年-2019年,某县级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3.3%、100%、100%,均已完成茂名市向该县级市下达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2.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已整改177.66万元,完善相关制度5项。
(1)关于应保尽保仍有漏缺问题。市某局积极指导茂名某分局填报及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参保数据资料,目前该局已完成参保。针对部分人员参保未落实的问题,市某局立即组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核查联系81名重度残疾人,了解具体情况,并到镇、村实地调查,除部分人员经核实不符合参保条件等情况外,其余62人均按规定参保并代缴养老保险费。
(2)关于收支管理不严问题。189名多发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涉及的26.04万元均已追回。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继续向57名服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共27.02万元已追回。针对不符合条件企业获保费减免问题,市某局立即布置有关区、县级市某局迅速逐户联系企业核实,8家企业已全部补缴完毕,合计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3.8万元。
3.绩效审计情况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已整改11346.1万元。
(1)关于滞留省级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资金问题。某县级市财政局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督查落实,加快财政业务审批、资金拨付,做好对省级专项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该专项资金10609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学校,项目已基本完工。关于未按规定时间编制资金安排方案方面,某县级市落实资金安排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2)关于校舍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某县级市召开项目学校检讨会议,克服疫情防控人员受限、劳工缺等问题,逐项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部项目已完成并交付使用,促进资金拨付使用737.1万元。
4.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情况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已整改8个,持续整改1个。
(1)关于部分农用地保护不严格的问题。按照省、市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复耕复种各项工作,有关区、县级市采取立案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等方式加大复绿整治核查力度,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等行为,立案查处2678.48亩,复耕复绿795.95亩,其他分类处置1358.51亩。
(2)关于违法占用林地和湿地的问题。通过立案查处、拆除、复绿、完善制度保障等措施整改违法占用生态公益林3098.7亩。某县级市加大复绿整治、核查力度和立案查处工作,对违法占用林地复绿472宗639.24亩,已办证23宗100.18亩,已拆除4宗6.97亩,已立案(处罚)2100宗5488.49亩。某县级市对违规占用公益林问题进行复绿、拆除等方式完成整改1280.36亩。某县级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强有力措施每周对相关镇(街道)违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整改点进行全面督查,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35.09亩。
(二)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69个,已整改67个,持续推进2个。整改金额137623.69万元。
(1)关于市本级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财政决算收入不实问题。市某局已将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16426.33万元缴入国库。二是对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农业、住建、工信等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资金分配工作。三是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问题。市某局组织市本级76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组织资金单位开展24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且按不低于10%进行抽取复核。
(2)关于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17个单位对未执行资金制定使用计划,加快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展,减少财政拨付金额4658.68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6913.82万元,其中12个单位已完成整改。二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4个单位已将结余及结转2年以上资金572.81万元上缴财政。三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征缴问题。3个单位已征缴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4239万元,其余正在按计划推进;5个单位将收取的培训费、物业租金等非税收入442.5万元上缴财政。四是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6个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8个单位通过调账处理、登记入账等方式规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
(3)关于区、县级市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财政决算收支不实问题。某县级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30385.71万元全部缴入国库。某管委会对在往来科目列支的专项资金进行调账处理。二是对违规挤占专项资金问题。某管委会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000万元。三是对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问题。某县级市1个单位收缴水资源费56.05万元,2个单位将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税收入1430.5万元上缴财政。四是对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问题。2个区、县级市将1401.04万元存量资金上缴财政。
(4)关于镇级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财政收支管理问题。2个镇的1264.58万元存量资金缴回财政统筹使用,4个镇将非税收入91.52万元上缴财政,3个镇采取措施收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非税收入6.95万元。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镇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得到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支出等报销手续。1个镇超标准发放伙食费问题得到整改,1个镇将违规收取的企业赞助费17.36万元上缴财政。三是对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4个镇将购置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21.32万元。2个镇将房屋建筑物、林地等资产登记入账。四是对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问题。1个镇严格落实财政府采购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涉农项目管理,杜绝拆分项目的情况。五是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镇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8.14万元,1个镇摸清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督促施工方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材料,除因选址不当已取消的3个项目,实施的项目共有125个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部验收。
2. 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12个,已整改9个,整改金额238.85万元。
(1)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产业扶贫项目收益未达预期问题。2个有关区、县级市通过采取新合作模式,投入新项目等方式进行扶贫项目转型升级,某区伏发电扶贫项目拖欠分红款104.80万元已全部支付。二是“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某县级市33户墙面裂缝等情况房屋已修缮完毕,某区1户已通电。2个区、县级市共22户无户厕或使用露天厕所的,已加建厕所。10户未通水的已实现安全饮水。某县级市1个镇自来水厂改造了取水口,修建吸水井,完善了厂区的制水功能,水质经检验符合饮用标准,13户贫困户已实现安全饮水。某县级市4个自然村的饮用水水样经检测全部合格,均有以户为单位的安全水质报告。某县级市39个省定贫困村468条20户以上自然村,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全部实现集中供水,水质检验合格。经核查对22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人员已发放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审计指出我市共33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建档立卡人员应按100%比例享受医疗救助,已全部救助到位,合计救助金额3.32万元,追回多发补助0.13万元。三是对新农村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为排污管道附近的农户的生活污水接入排污管网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动员排污管网周边的农户的生活污水接入排污管网,某县级市665户全部接入排污管网,某区498户全部接通污水处理池使用。某县级市1个镇15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并结算。2个区、县级市对新农村建设项目重新审核,按方案进行建设,重新组织验收,共退回工程款130.59万元上缴财政。
(2)关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的问题。一是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有关区、县级市高度重视抓好专项资金实施项目进程,通过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等方式加快项目实施。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问题。有关区、县级市正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管网维护管理。三是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通过逐步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补上新建城市片区污水收集设施短等方式按计划推进中。
3.财政资金和重点项目绩效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104038.64万元。
(1)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未发挥效益问题。有关区、县级市通过重新安排项目等方式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2350万元已支付完毕。推进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加快项目实施,涉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0101万元已支付完毕。二是部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支付不及时问题。有关区、县级市加快资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分配支付。
(2)关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我市2020年发行新增债券资金(含某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及某片区污水总管建设项目、某医院应急大楼建设项目、某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某学校建设项目)已经全部支出完毕。
(3)关于重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未及时分配下省级生态环保资金问题。某县级市要求业务股室及早制订专项每年资金使用计划和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专项资金按时间节点下拨,及时使用。二是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推进不力问题。收回安排某县级市1个镇用于垃圾中转站建设的省级生态环保资金60万元。三是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垃圾处理费问题。某区一方面督促区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另一方面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求依合同约定按时付款。未支付的垃圾终端处理费1183.82万元已全部结清。
4.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13个,已整改到位11个,持续推进2个,整改金额1396.76万元。
(1)关于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方面问题。一是未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岗位信息问题。2个部门单位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与项目单位每月沟通,对政府投资项目确有招聘需求的,将在网上发布项目招聘信息。二是未能对失业人员进行定期跟踪服务问题。市某局切实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完善失业登记人员台账信息,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建立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制度,强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主动联系失业人员,摸清其基本信息及就业服务需求等。
(2)关于“南粤家政”工程政策落实审计方面问题。一是未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问题。推动家政服务信用平台信息平台建设,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建设,开展商务系统诚信建设主体实践活动,推进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相关工作。二是未推行家政服务行业不定时工作制问题。积极推动我市家政企业推行员工制,努力推行家政从业人员不定时工作制。
(3)关于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部分在职教师无证上岗问题。今后招聘教师按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加强师资质量。二是个别学校办学指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问题。努力严格加强学校建设,完善各项要求达到学校设置标准。三是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2个学校已将房屋租金、办学分成款等非税收入1242万元上缴财政。
(4)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自筹财政资金不真实问题。加大对各地产业园申报的指导力度,要求各地加大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设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大地方统筹资金打造好产业园发展环境,正在持续整改中。二是个别园区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标,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由于项目已完工,现已无法补办相关手续和程序。在今后的产业园建设中,将加大产业园创建方面的培训力度, 严格要求各地要强化财政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执行公开招投标和办理环评等相关规定。三是某产业园进展缓慢问题。成立产业园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压实责任到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倒排时间进度,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某产业园 22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
(5)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扶贫发展基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研究资金使用方案,某县扶贫发展基金36.99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二是某糯玉米冷链保鲜产业园项目未如期投入使用问题。某糯玉米冷链保鲜产业园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设备验收,正式投产。
5.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6个,已整改到位25个,持续推进1个,整改金额1664.04万元。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对部分重度残疾人未参加养老保险情况,除不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等情况,剩余60人均已完成参保并代缴。针对不符合条件企业获保费减免问题,某部门完成了省大集中系统缴费数据的更正和记录工作, 8家企业已全部补缴完毕,合计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3.86万元。对不符合条件人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问题,追回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30.77万元。两地社保经办机构4名工作人员骗取的养老保险基金共计212.21万元已追回。茂名市10名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违规领取待遇78.75万元,目前已实现“双清零”。二是医疗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开展身份复核确认,已将9名低保人员、64名重复残疾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推送至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划拨,涉及财政资助参保金额1.82万元。对于“一票多报”情况,采取分类别进行核查处理,确认为合规报销数涉及金额32.52万元,不合规数据款项应追回款项43.31万元,已追回15.76万元。迅速组织对二级以下医院使用限制用药医保支付资金进行追缴,共追回款项795.73万元。对被他人冒用骗取医保基金问题,逐一核实人员情况,除正常报销和因死亡无法取得追款渠道外,其他款项共14.16元已经全部追回。对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问题,经过核查和追缴,整改金额271.72万元。
(2)关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违规将不能耕作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问题,把已建设范围图斑入库更新,增加实地勘测,多申报的补助项目已用到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对未办理规划调整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总体规划编制中落实建设用地,编制高标准农田方案及补划方案。对租用高标准农田占用地块进行复耕复绿。对高标准农田被违规占用情况,应拆除整治的,加快拆除地面建物,清楚硬底化地面并复耕复绿。对11085.91亩高标农田进行分析,完善上图入库,分类整改。加快拆除地面建物,清除硬底化地面并复耕复绿,成立整改督导组,对整改督查情况一周一报,建立台账等方式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已达茂名市农村污水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攻坚目标。通过改建或新建垃圾中转站的方式解决垃圾中转站运行不规范问题。74个禽畜粪污资源化项目单位已进行初步验收。三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存在的问题。涉农整合结余资金涉及4个项目已上缴财政统筹使用,236个涉农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决算,31个涉农项目已完成,资金已使用完毕,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
6.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5个,持续推进1个。
一是征地拆迁工作缓慢问题。主要是安置补偿不及时、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等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由于建设项目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努力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完善后续相关手续,并确保后续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某改建工程BT项目已完成移交接养。三是工程造价不实问题。设计变更与项目关联性不强问题得到整改,结合实际情况,相关变更已取消,高估冒领虚大的工程造价已作了核减。
7.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方面。应整改问题23个,已整改到位21个,持续推进2个,整改金额3017.61万元。
(1)关于国有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问题。理顺不合理的融资利息和服务费往来挂账1930.49万元,并按规定调整相关会计科目。通过调账处理的方式将与工程成本无关的费用进行调账。二是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问题。某公司已缴土地使用税共计5149255.31元,某公司已缴房产税58.68万元,增值税附加税费139万元。三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除个别项目因规划等问题无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其他的项目均已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正在努力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理相关手续。审计指出的8个未按期完工项目已经全部竣工验收。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对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罚标准问题,统一处罚标准,强化执纪问责,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问责力度。某县级市1个镇对应收未收违法占地罚款问题,已将该问题反馈给某县级市自然资源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占用原地、草地问题,某区自然资源分局已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进行依法拆除并复种耕1200平方。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入河入海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有关乡镇加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对河段进行治理,建立完善工作制,水质得到明显好转。某区1个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违反规定的养殖场全面关停拆除。某镇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维护。
8.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应整改问题57个,已整改到位 54个,持续推进3个,整改金额7294.23万元。
一是内部制度建立不完善问题。2个单位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领导班子会议民主决策制度;二是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对应收未收交通执法罚款采取措施进行收取,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拒不缴纳罚款行为。7个单位将非税收入700.52万元上缴财政。6个单位将财政存量资金588.16万元上缴财政。2个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划转资金得到整改,上缴财政137万元。8个单位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4个单位整改完成,还有4个单位在持续整改中。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单位涉及金额35.7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函的情况得到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4个单位186辆公务车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卡”台账。4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得到整改,归还原渠道53.67万元。2个单位停止违规收取赞助费行为。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采取措施对58宗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进行核查登记,2个单位对涉及金额1303.71万元处置机动车进行账务处理,补办相关资产报废手续。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剖析及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剖析。从目前的整改情况来看,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单位领导未足够重视,未真正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整改措施已启动,但需一定时间完成。有些问题相关单位已启动整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完成。目前相关责任单位正在按程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三是部分整改事项较为复杂,需审慎处理。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事项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研讨,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目前相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分类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目标时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及时跟踪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更有效整改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深化监督力量贯通,加强督促指导和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聚焦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着眼体制机制和障碍缺陷,大力推动审计整改“治本”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审计整改效能。按照《中共茂名市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