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部署,2020年上半年,茂名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就业、新增政府债券、促进民办学校办学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教育局等等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以及发现一些应改进的问题。
一、跟踪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面
市委市府迅速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序地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茂名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1月23日,迅速出台《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预案)的通知》(茂办字〔2020〕6号),2020年1月30日,印发了《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茂办字〔2020〕8号), 成立了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及时筹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病人收治、防控物资采购及社区防疫,及时调配社会捐赠款物用于各级部门单位防疫,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企业的物资保障能力,积极稳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茂名市推动政策资金和贴息贷款加快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较好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
审计发现问题:
1.截至审计时止,化州市未及时落实发放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
2.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不完善。电白区、高州市共有2个单位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够及时,未能及时发挥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的救急救灾功能,涉及金额111.86万元。电白区2家慈善组织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市红十字会未按规定及时将捐赠款物登记入账。
3.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不规范。有1家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未被纳入人民银行系统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无法获得专项贷款。信宜市、茂南区共有2家企业对优惠贷款需求测算不够精准,被纳入全国性或者地方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后暂无融资需求。全市有3家企业在2月24日后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惠利率贷款发放和管理的通知》(银市函〔2020〕437号)规定,向1家以上的银行取得多笔优惠贴息贷款。
(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方面
1.减免缓退社保费方面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茂府办〔2020〕4号),市医疗保障局等单位《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茂医保〔2020〕6号)、《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茂医保〔2020〕15号),告知疫情期间减、免、缓、退社会保险费工作。截至2020年3月底,茂名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已退费15395户,退费金额2125.57万元;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退费5204户,退费金额775.33万元。疫情以来,全市发放334家企业失业保险返还资金共2055.94万元,包括2019年度293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176.06万元和2020年第一批38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400.2万元,惠及职工69375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2.疫情期间缓征住房公积金方面
2020年2月,市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引导职工办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2020年第一季度到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人数228604人,比上年第四季度缴存人数244689人减少16085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缓缴公积金1718人2522次,涉及资金240.89万元。
3.减税降费措施方面
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能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其生产企业名单及按政策规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茂名市非居民用气价格虽然是执行市场价格定价机制,但在当前国际油价回落的情况下,非居民用气价格也随之下降。
4.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方面
疫情期间,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各项预算资金指标和新增债券。截至2020年4月8日,市级已拨付各县区指标款46亿元,新增债券38.42亿元,中央、省、市级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3228.06万元及时分配下达。有效保障了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
(三)推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方面
1.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成立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二是各部门出台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如防控办出台《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项的通知》(茂防疫指办〔2020〕24号),交通部门出台《茂名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大措施的通告》,推进复工复产和市民返工复产。截至2020年4月6日,茂名市各领域复工复产企业19096家,其中:通信、金融、保险、电力、成品油、粮食、快递等行业复工率100%;国有企业复工率达99%;农业重点企业复工率99.3%;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97%;交通运输行业复工率92%;城建项目复工率94%;建筑行业复工率91.8%;外贸生产企业复工率78%;酒店业复工率74%(6家星级酒店正常营业);餐饮服务业复工率72%;旅游行业现有11家A级景区开始营业,占78.6%;娱乐行业企业开业76家,占42.2%;网吧开业74家,占46.3%。
2.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审计抽查了市发改局《茂名市2019年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表》中投资额较大的15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范围涵盖交通设施、基础产业、民生工程、校区建设、旅游开发等5大领域,合计总投资231.5亿元,2019年度计划投资35.2亿元。至2019年底,15个项目到位资金66.8亿元,年度完成投资额27.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8.1%。15个重点项目中除玉林至茂名一级公路茂名段改建工程未开工外,其他14个项目年内已开工,其中:北组团道路沥青罩面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在年底前已完工,另有10个项目因征地拆迁、用地报批未完成、资金筹集困难、电力线路未及时迁改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展缓慢。
(四)推动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方面
1.及时采取援企稳岗措施。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市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0〕36号),推出八项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在疫情期间发放包车补助、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贷款申请展期还款等措施。截至审计时止,已发放援企稳岗工资补贴2385.79元(1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53000元(253人)、招用首次在茂就业员工补贴14500元(29人)、包车一次性补助311000元。已按规定从失业保险提取600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支出。市人社部门已部署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要求企业培训课程要涵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职业素养等。
2.采取措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为引导重点群体尽快返岗就业,市人社部门采取的措施是:一是提供“点对点”包车服务;二是制定劳动力开发计划,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三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目前,市已有37家就业见习基地,吸纳182名就业见习人员,已发放就业见习补3.3万元、见习留用补贴9000元。
3.切实保障失业人员权益。我市失业保险已启用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经办业务,按省集中系统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推行窗口服务线上业务同进进行,切实保障失业人员权益。
(五)推动用好金融支持政策方面
一是市金融局加强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沟通,落实应急抗疫物资到位,确保辖内金融机构安全复工。二是实行“一降两保三扩大”举措助企业渡难关。三是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做好金融政策支持复工复产。
(六)推动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方面
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农村行政村1674个,建档立卡贫困户67999户157677人。截至2019年12月底,根据贫困户脱贫“八有”标准进行验收,全市完成退出贫困户66048户152912人,占96.98%;175个省定贫困村出列,占97.22%。全市未出列贫困村5条,未退出贫困人口1951户4765人。目前,2019年未出列的5条贫困村已按要求补齐短板,达到出列标准,但尚未办理退出程序。目前采取主要措施: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督战,督战到镇到村到户。二是抓就业帮扶,增加务工收入。在防控疫情形势不断向好的情况下,积极推动贫困户务工就业,引导本地企业如期复产复工。目前全市贫困外出务工人数29755人,复工率90%。全市71个扶贫车间已于2月底全部恢复生产。三是抓生产服务,增加种养收入,指导各地有效开展春耕备耕生产。目前全市已春种农作物面积143.27万亩,占53.8%。四是抓消费扶贫,解决农产品积压。积极发动电商配送平台开辟“农户直供+点对点配送”模式,解决我市部分农产品滞销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增收造成影响。二是未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的有仍有76户347人,主要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弱劳动力户和家庭人口多但劳动力少的贫困户等原因所致。三是脱贫边缘户仍然存在疫情受减收的不利因素,对年底达标产生一定影响。
(七)推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方面
市商务部门采取措施为30家外贸重点企业解决口罩1.88万个。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为进口企业服务,扩大医疗物资进口,发动我市行业协会及外贸企业进口防疫物资支援我市。到目前为止,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市疾控中心进货俄罗斯产防护服1500套、土耳其产口罩30000个、土耳其产隔离衣10000套,帮助茂南开发区进货口罩15000个,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卫生院N95口罩200个,帮助30多家电商企业从外地调配口罩40000个。目前服务外包合同在线审核已实现,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全流程网上已可办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办事便捷、通关顺利的良好服务环境。截至4月8日,我市共有外贸生产企业326家,复工复产291家,复工复产率89%。
(八)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市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加强债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先后制定《茂名市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茂府办〔2014〕35号)、《茂名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茂府办函〔2018〕154号)等文件,并于2017年成立茂名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茂府办函〔2017〕183号),加强债务组织领导,把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规范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2019年省财政下达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共75.36亿元,均在省确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涉及全市各级90个项目,债券资金使用范围涉及一般债务、保障住房、棚改、土储和其他专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将当年新增债券资金75.36亿元拨付到预算(项目)单位。2019年省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7.9亿元,当年各级财政已全部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
二是地方债券资金对补充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短板,加快地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如茂名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2018年安排债券资金2亿元,截至2020年2月底债券资金已经使用1.65亿元,未使用0.35亿元,工程已完成南广场工程和配套房屋工程的68%,北广场及公交综合体工程已开始招标工作,项目将于2020年12月完成。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抽查全市2019年新增债券项目45个,涉及债券金额39.82亿元,其中31个项目债券资金17.09亿元截至2020年3月底滞留在预算(项目)单位账户未使用,出现钱等工期现象,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征地拆迁长期未解决以及前期工作不到位。
(九)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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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茂名市积极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政策覆盖面,促进了当地民办教育的发展。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茂府办〔2014〕72号)、《茂名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管理和使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茂教督〔2019〕40号)等文件措施,规范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扶持。2018-2020年中央、省、市先后拨付民办教育专项资金1894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7666万元对各级民办学校进行扶持,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教育部门积极实施纾困政策,帮助民办学校渡过难关,有效促进当地民办教育的发展。
审计发现的问题:
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经抽查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等地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发现从资金下达(安排)到拨付给民办教育机构的时间长达5个月以上,主要原因是竞争性分配环节时间过长。
二、对以前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2018年债券资金审计的整改情况
全市2018年债券资金中应整改项目46个,涉及应整改金额189436.50万元。整改问题主要是项目推进缓慢,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20年3月底,有16个项目推进使用债券资金137462.66 万元,但还有30个项目未使用债券资金51973.84 万元,其中市本级9个项目40195.36 万元、高州市1个项目3651.60万元、化州市4个项目2415.07万元、电白区8个项目2326.60 万元、茂南区8个项目3385.21万元。
(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整改情况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防疫物资生产保障等4方面的问题共53条,涉及问题金额5393.755万元,涉及防疫物资283257件(个、套)。截至7月8日,已整改到位问题43条,整改完成率81.13%,已整改问题金额3037.39万元。
茂名市审计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