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时间 |
2023年3月11日 |
批复名称 |
茂环(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审〔2023〕4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名分公司新建质检中心化工检验区分析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规模 |
本项目位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内(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1度34分13.060秒,东经110度58分22.652秒。本项目新建一栋质检中心化工检验区分析大楼,主要设有气瓶间、废液间、废固间、试剂室、应急物资房、易制毒品化学品间、样品房、留样房、六价铬分析室、水质分析间、橡胶制样间、水质分析间、天平室、出厂产品物性房、色谱室、综合仪器分析室等,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63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室和采样车棚。本项目主要负责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生产装置涉及所有液体、气体、塑料、橡胶、水质分析及煤炭采制样等工作,预计每年检测液体样品109500份,气体样品10950份,固体样品68255份。 本项目总投资12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茂南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525000。联系电话:0668-26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