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油脂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环保溶剂油装置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茂名市电白油脂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环保溶剂油装置搬迁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一区B-01地块,占地面积25333m2,总建筑面积17209.4m2,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为15万吨/年环保型溶剂油(5#溶剂油、60#溶剂油、120#溶剂油、150#溶剂油、200#溶剂油、310#溶剂油和1#燃料油)。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茂名市电白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一区B-01地块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话: 0766-2629560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邮编:410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在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隔油预处理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接收标准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澳内海,建设单位需做好污水收集设施的维护,避免污水事故性排放,避免对周边水体的水质造成影响。在正常情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在事故情况下,废气中污染物在预测点所占的比例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叠加背景值后各污染物浓度均达标。建设单位需做好废气的治理和设施维护,避免事故性排放,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后,昼间、夜间各边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类标准,各噪声源经采取相应措施及距离衰减后不会影响到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5、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接收标准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澳内海。项目废气包括加热炉废气、储罐区无组织废气和装车台无组织废气等,项目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拟采用内浮顶罐贮存原料和产品,可以减少储罐区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量;装车区无组织废气拟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对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项目设备噪声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茂名市的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准入条件,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施工、运营期,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本评价提出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将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同时经过加强管理,本项目的建设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规划设计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环境信息公示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简本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8、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众意见收集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茂名市电白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 07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