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阪田油墨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印刷油墨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的规定,需要对茂名阪田油墨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印刷油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环保印刷油墨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西南片A-07地块
建设单位:茂名阪田油墨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西南片A-07地块(占地面积为40063.27m2)。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000万元,年产3万吨环保印刷油墨。主要原材料为颜料、矿物油、植物油、辅料和助剂等。助剂包括蜡和金属干燥剂。项目年生产250天(4000小时),劳动定员20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污染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
有组织废气来源于车间排气筒所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车间内未被捕集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2、废水污染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有:生产废水、污染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色度。
3、噪声污染影响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设备为搅拌釜电机、空压机、抽料泵、捏合机、研磨机和通排风机等机械设备,其声压级为65~95dB(A)。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沾有油墨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三、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的治理措施
车间生产过程中连接料生产工序、捏合工序、搅拌工序、物料细磨工序和过滤包装工序等,原辅料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车间内集气罩、抽风机等措施收集,采用活性炭+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后,能够有效的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的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和污染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输送到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澳内海;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全厂处理后污水经管道输送到乙烯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澳内海。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的治理措施
为减少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设消声器及加装防振垫、厂房内采取屏蔽和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环保部门认可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措施
本项目涉及可燃有毒有害物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最大可信事故预测表明,由于居民点距离厂区较远,事故时不会对居民点产生明显影响。尽管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概率较小,但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址合理,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等要求。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处理效果稳定,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在保证环评中所列环保措施落实的条件下,要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3km范围内的个人及团体,以及关心本项目的个人及团体。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见到此公示后,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供建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位在相关工作予以认真考虑,也供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参考。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阪田油墨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地址:茂名市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西南片A-07地块
联系人:林厂 联系电话:0668-2089307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光中路68号13楼1-11号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668-2727621
Email:2470180065@qq.com
九、公告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茂名阪田油墨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