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监测工作概况:2016年茂名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开展了空气常规监测工作,茂名市区(3个监测站点)采用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高州(3个监测站点,其中2个为自动监测站点)、化州(3个自动监测站点,其中1个停止运行)、信宜(3个监测站点,其中1个为自动监测站点)、电白(1个为自动监测站点),非自动监测站点采用空气连续采样的隔日法,逢星期一、三、六采样监测;降尘每月监测一次(茂名市区、高州、电白开展监测),降雨则逢雨必测。
结论综述: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稳中转好;各区域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区域内空气质量最好的是信宜,其次是化州、电白、高州、茂名市区。2016全市降水pH范围为4.76~7.25;茂名市区降水pH值范围为4.76~6.81,酸雨频率为19.8%,比2015年上升12.3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仍处于较低的水平。高州、化州、信宜、电白未监测到酸雨。
★二氧化硫
2016年茂名市二氧化硫年均值13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4.4%,日均值范围1~35微克/立方米,未出现超标;五个区域中,高州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高于其他四个区域;高州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茂名市区、化州、信宜、电白日均值和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电白年均值略有下降,其它区域则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氧化氮
2016年茂名市二氧化氮年均值14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1.8%,日均值范围1~63微克/立方米,未出现超标;五个区域中,高州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稍高于其他区域;各区域日均值和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各区域基本维持稳定或有所改善。
★可吸入颗粒物
2016年茂名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4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4.2%;各区域日均值6~157微克/立方米,电白超标率0.3%;五个区域中,茂名市区和电白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略高于其他三个区域,高州、化州、信宜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与2015年相比,各区域基本维持稳定或有所改善。
★细颗粒物(PM2.5)
2015年茂名市区细颗粒物年均值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32微克/立方米)下降6.2%;日均值范围6~109微克/立方米,超标率为1.9%,比2015年(7.9%)下降6个百分点;茂名市区年均值符合二级标准。(细颗粒物仅在茂名市区进行了监测。)
★一氧化碳
2016年茂名市区一氧化碳年均值0.9毫克/立方米,与2015年(0.9毫克/立方米)持平;日均值范围0.5~1.4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最高日均值(1.4毫克/立方米)出现在高岭测点,没有出现超标。(一氧化碳仅在茂名市区进行了监测。)
★臭氧
2015年茂名市区臭氧年均值74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79微克/立方米)基本持平;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2~168微克/立方米,茂名市区超标率为0.5%,比2015年(2.4%)下降1.9个百分点。(臭氧仅在茂名市区进行了监测。)
★降尘
茂名市各区域中,只有茂名市区、高州、电白3个区域监测降尘。监测结果表明,三个区域月均值范围2.20~6.90吨.平方公里/月,未出现超标。2016年茂名市区降尘年均值4.23吨.平方公里/月,高于电白和高州;与2015年相比,茂名市区下降0.19吨.平方公里/月,高州下降0.52吨.平方公里/月,电白下降0.80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
2016年全市共采集降雨样品281个,除茂名市区监测到酸雨外,其余区域均未监测到酸雨。全市降雨pH范围4.76~7.25,pH最低值出现在茂名市区。
茂名市区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81个,实测样品降雨量875.6毫米,比2015年(1322.5毫米)减少446.9毫米,其中酸雨量187.7毫米,比2015年增加145.2毫米。pH值年均值为5.54,比2015年下降0.41个pH单位;电导率年均值为25.4微西/厘米,比2015年上升4微西/厘米;降雨pH范围4.76~6.81,酸雨频率为19.8%,比2015年(7.5%)上升12.3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
监测工作概况:2016年茂名市对区域内地表水进行了常规监测,其中河流共布设18个监测断面;水库布设3个监测点;市区饮用水源布设2个监测点,各区(县级市)饮用水源布设7个监测点;近岸海域共设6个监测点(其中1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结论综述:
★河流水质
茂名市主要河流有鉴江、袂花江和小东江,均属鉴江水系,其中鉴江和袂花江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小东江执行Ⅳ类水质标准(其中石碧断面氨氮执行Ⅴ类水质标准)。监测项目共有25项。省控断面采样频次为每月上旬采样1次;市控断面采样频次为逢单月上旬采样1次。
①鉴江 鉴江水质功能区类别是Ⅲ类,2016年鉴江茂名段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状况良好,其中Ⅱ类水质断面占45.5%,Ⅲ类水质断面占54.5%,10个断面达到相应的水质目标类别;与2015年相比,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6.4个百分点,达到相应的水质目标类别的断面增加5个。
②袂花江 袂花江水质功能区类别是Ⅲ类,2016年袂花江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状况良好;与2015年相比,亭梓坝断面水质有所好转(由Ⅲ类水质变为II类水质),其它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③小东江 小东江水质功能区类别是Ⅳ类,2016年小东江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其中山阁断面属Ⅲ类水质,镇盛和石碧断面为Ⅳ类水质;与2015年相比,镇盛断面水质有明显好转,山阁和石碧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河段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仍属轻度污染。
④鉴江水系水质评价结果 2016年,鉴江水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粪大肠菌群。
★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监测项目共有65项,每月监测1次。
2016年茂名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均值和单次监测值全部达到Ⅲ类标准。取水总量7925.7万吨,达标率100%。河西水厂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0.14,比2015年下降0.03,水质状况良好。名湖水库的综合污染指数均值是0.08,比2015年上升0.02,水质状况良好。
茂名市下辖各区(县级市)饮用水源地是鉴江的信宜水厂饮用水源(信宜水厂)、罗江桥、化州塘岗岭(塘岗岭水厂)、高州平山水闸(高州水厂)、高州水库石骨库区、三角圩水厂饮用水源(三角圩水厂)、那楼水库(电白自来水公司蓄水塘)7个断面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湖库水质
2015年,高州水库石骨库区、良德库区和罗坑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与201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未能达到Ⅱ类水质类别目标,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2016年石骨库区营养指数为36.1,比2015年下降2.0,良德库区营养指数为35.9,比2015年下降2.1,罗坑水库营养指数为34.4,比2015年下降了3.4,3个库区水质均为中度营养,营养状况与201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近岸海域水质
2016年茂名近岸海域海水监测中,鸡打港盐业区、博贺湾养殖盐业区、虎头山海滨旅游区3个二类区水质均达到二类标准。水东港口区、澳内工业排污区2个三类区水质达到三类标准。全海域的综合污染指数是0.11,比2015年下降0.01,水质无明显变化。
2016年茂名市近岸海域所有监测的点位达标率为100%,没有出现超标。
城市声环境
监测工作概况:2015年茂名市区设立5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分别代表1~4类声环境功能区;在市区主、次交通干道上共设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62个;区域环境噪声设有效监测网格122个。各下辖区只进行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
结论综述:
★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茂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按472×472米网格布点,共监测122个点,其中一类区监测80个点。2016年度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2.4~57.6dB(A),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9 dB(A),比2015年上升1.1dB(A),超标率为0.2%。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较好”。高州市区、信宜市区评价等级均为“较好”,化州市区、电白城区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
★道路交通噪声
2016年茂名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62个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的等效声级范围为60.9~69.9dB(A),总平均值为67.7 dB(A),比2015年下降0.5 dB(A),比标准值低2.3 dB(A),达标率为100%。按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等级划分为“好”,与2014年相比,达标率上升1.6个百分点。高州市区、信宜市区评价等级均为“好”,化州市区、电白城区评价等级为“较好”。
★功能区噪声
2016年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超标率为17.2%,比2015年下降0.5个百分点;1类区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均达标,2类、3类、4类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达标、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均出现超标;2类、3类、4类区的超标率分别为33.3%、4.2%、31.3%。
三废排放状况
监测工作概况:茂名市站及各区(县级市)监测站,均对各自辖区范围的污染源进行了监测。本节内容引用的数据来源于环境统计初步数据。
结论综述:
★工业废气
2016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834.8亿标立方米。重点调查工业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6731.3吨,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了20855吨;烟(粉)尘排放量为5663.0吨,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了4777.7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138吨,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了7437.1吨。
2016年茂名市废气的等标污染负荷为140762,废气主要污染物仍然为二氧化硫、烟(粉)尘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业、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其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是40.1%、16.0%和15.5%。从单污染源来划分,等标污染负荷排前三名的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部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部分)和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是15.4%、12.2%和7.2%。
此三家企业在茂名大气污染源中历年都占有很大的比重,今后茂名市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对这三家企业治理力度,推进脱硫脱硝及除尘工程建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工业废水
2016年茂名市工业废水排放量2256.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15.2吨,比2015年减少了3311.4吨;氨氮排放量为254.94吨,比2015年减少了435.3吨;总磷排放量为109.9吨,比2015年增加了16.80吨。
2016年全市工业废水的等标污染负荷是1585.8,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在重点工业调查行业中,等标污染负荷排前三位的是农副食品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负荷比分别为48.6%、20.8%、17.4%。全市参加统计的重点源等标污染负荷比排前三位的是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部分)、广东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石油树脂厂、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荷比分别为16.3%、6.5%、5.8%;其他单个企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
★固体废弃物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164.43万吨,比2015年减少22.73万吨。一般固体废弃物的主要构成成份为粉煤灰、尾矿、炉渣及其它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产生区域为茂南区,产生量总量94.02吨,占全产生总量的57.2%。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156.42万吨,比2015年减少25.95万吨,综合利用率95.1%。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量9.30万吨,比2015年增加9.30万吨,处置量2.72万吨,比2015年减少2.07万吨。
对策与建议
★对策
一、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一)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继续加大推进“黄标车”淘汰力度,推行“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闯限行区和跨地区电子执法处罚,完成各阶段的淘汰任务,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提高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环卫、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机动车中的使用比例,优先和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格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继续推进油品升级,减少机动车辆污染物的排放。
(二)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治整治
强化炼油与石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家具制造、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炼油石化生产装置、输送设备或管线、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的监管,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各城市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
(三)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对各地区主城区内建筑施工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实现全面封闭运输。采取围挡、道路硬化、覆盖等有效措施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四)加大工业锅炉和窑炉污染综合治理力度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
全面淘汰全市高污染燃料工业小锅炉,加快建设茂名市河西工业区、茂名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和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实现园区集中供热。建立全市工业锅炉动态监管系统,强化大中型工业锅炉排放状况和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积极开展降氮脱硝改造或治理。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料使用和废气排放监管,规范生物质气化燃气项目建设,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全力推进工业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推动热电、石化行业尽快实施超低排放标准。
(五)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
要求石化、水泥、高岭土等重点行业安装脱硫、脱硝、除尘治理设施,以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各工业企业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污染控制,对厂区内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临时性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厂,长期性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或防尘网。
(六)加强环保意识宣传力度
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宣传和引导,改变传统的生活习俗或习惯,堵绝城区内和城郊周边的露天燃烧垃圾及植物桔杆、燃放烟花炮竹等污染大气的现象。
二、水污染防治对策
(一)加强重要江河湖库水质保护
加快推进鉴江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养殖业废水治理工程,依法取缔流域内非法排污企业,确保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改善鉴江流域整体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高州水库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规划》,全面推进高州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加大对入库河流治理和管控力度、削减入库污染负荷,杜绝库区内乱砍乱垦及承包山岭种植速生桉等行为,扩大水源涵养林的种植面积,切实改善高州水库的生态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
推进小东江沿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完成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彭村湖湿地生态公园等建设,减少小东江生活污染接纳量。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冲污、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力争沿江两岸各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的河涌,努力消除河涌黑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确保小东江流域综合整治达到省考核水质要求。
(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定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鼓励和支持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采取就地或附近消纳污染物生态养殖模式,推动养殖专业户实施粪便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以综合整治、系统推进为原则,以建立长效机制、恢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区域内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采取源头控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鼓励将黑臭水体治理与海绵城市、防洪排涝、生态水网建设相结合,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水环境。
(四)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力度
推进入海河流两岸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入海河流水质,削减入海污染负荷;加大对排海管道及入海口污染源的环境监管,防治重点海域氮、磷、石油类和重金属污染,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加强沿海地区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水产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变,减少海水养殖过程中饵料浪费对养殖水域的污染。
(五)全面实施“河长制”
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通过各级行政力量的协调、调度,有力有效地管理水污染的各个层面;利用农村乡规乡约、基层组织,约束村民的环境行为,营造全民治污的氛围。
★建议
(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入海河口、湖库监测点位,完善酸雨、城区声环境的点位布设,建立和完善环境空气、湖库蓝藻水华等预警与应急系统。
推进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全面实现空气质量监测省、市、县三级联网。优化调整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的监测断面和点位,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建立水质、通量与风险监控“三位一体”的监测网络。
加强环境监测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专业化监测人才队伍。加强高端、综合型环境监测人才引进和培养,努力建成人员数量、素质上基本适应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与实际监测工作需要的专业化监测人才队伍。
(二)建立环境监测经费保障体制
建立环境监测经费保障体制,明确环境监测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加大公共财政资金对环境监测支持力度。
(三)推进公众参与
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人员关心生态环境、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