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 名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行 政 处 罚 决定书
茂环(高新)罚字〔2022〕1号
茂名市红福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4W449U98
法定代表人:李*才
住所:茂名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北片区*****号
我局于2022年3月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
28日会同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你公司雨水排放口外排水样进行采样监测,发现你公司实施了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众惠检测)检字第ZH20220412001号)和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我局拟对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于2022年6月1日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茂环(高新)告字〔2022〕1号)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我局依申请召开听证会,你公司主要提出以下意见:1、企业已积极开展整改,并经整改验收,不宜再处罚;2、水样外排量小,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3、3月28日进行现场检查,6月1日告知听证,已超法定时限;4、受疫情影响企业运营艰难,如予以处罚会影响公司上市以及员工生活保障,请求免予行政处罚。经研究,我局不予采纳你公司提出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理由如下:1、整改是法定义务,不是免予处罚事由;2、外排废水日排放量仅作为处罚金额的裁量标准,不是免予处罚事由;3、我局于3月28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采样监测,4月12日取得《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4月18日进行立案,6月1日进行听证告知,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程序合法;4、本案不具有豁免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第二章第七点§2.7.1裁量标准,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公司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处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罚款(¥120,000.00元)。
限你公司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以上罚款缴至以下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纳罚款前,请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分局401办公室开具《茂名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户 名: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款项
账 号:44588001010046140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60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提起行政诉讼,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茂名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