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行政处罚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行政处罚信息
        茂环(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责改字〔2022〕2号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茂名市中广化工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2-09-22 17:09:54       信息来源:茂名国家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政务网




        茂 名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责 令 改 正 违 法 行 为 决 定 书


        茂环(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责改字20222


        茂名市中广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758345539Y

        法定代表人:*

        地址:茂名石化工业区一区北片***

        一、环境违法事实、理由和证据

        20229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委托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你公司雨水排放口排放水样等进行采样检测。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众惠检测)检字第ZH20220916001号)显示你公司雨水排放口排放水样石油类浓度为31500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32300mg/L甲醛浓度为8.16mg/L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众惠检测)检字第ZH20220916001号)营业执照、

        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

        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立即改正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拒不改正或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我局将在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复查发现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茂名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局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

        联 系 人:邓少华,联系电话及传真:0668-2661671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20229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邮政编码:525021   联系电话:0668-2762522
        Copyright 2020-2021 MMHT.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58402号 网站标识码:4409000043    网站地图
        公安备案代码:

        粤公网安备 44090402441034号

           技术支持:广东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维护平台: 长盈科技软件服务平台   技术电话:0668-2120385 (马工)
          

        365bet首页_365买球怎么玩_Bet体育365提款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