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财经办、国资办、社保办。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区内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和研究平衡措施;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资金;审核和监督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负责区内的政府采购工作;统一收取区内非税收;负责区内各项配套资金的落实;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制定融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协助落实企事业单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区内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代管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