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国信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是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国信创谷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
公司营销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要求
1.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并有获功、嘉奖等荣誉。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相关专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年龄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清晰的逻辑思维,敏锐的客户需求洞察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态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含《茂名国信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免冠证件照片、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mgxfzjtrlzy@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
公司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者参加能力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2.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性、岗位匹配度。
3.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得分成绩相同的,则以考官组组长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招用的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公司对其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和调配的或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司有权决定是否递补。
确定招聘对象后,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薪酬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收回已支付的相关薪酬,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集团官网发布的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集团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8-269681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