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茂名市2022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部署会在市教育局副楼二楼报告厅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海龙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海龙同志讲话
朱海龙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落实和延伸,是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一次全面评估,要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把握机遇,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大力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朱海龙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理解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府履职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条件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自评促整改提高评价的工作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好评价内容,把握好评价的重点和难点,对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全力以赴抓落实,按时按规定做好填报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要切实查找总结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切实提高评价的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责任。各地党政“一把手”要积极承担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职责;政府分管领导要协调各职能部门,牵头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好部门责任,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做好跟踪和督查,确保政府履行教育评价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争取再创佳绩。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镇彪同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21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和部署2022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廖建诗同志解读了《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陈创森同志对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操作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培训。
会议现场
(供稿:茂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